| 网站首页 | 新闻资讯 | 专业资料中心 | 下载中心 | 环保产品展示中心 | 人才中心 | 雁过留声 | 环保论坛 | 环保网址 | 环保图库 | 
您现在的位置: 就要环保网 >> 新闻资讯 >> 环保宣教 >> 环保常识 >> 资讯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受光污染怎么办?           ★★★ 【字体:

     敬告:本站所有资料、文章、软件、电子书籍等都是收集自网上,或是网友提供.本站不拥有版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论你以什么方式从本站得到的资料,都请你在24小时从你的电脑彻底清除.
    本站所提供资料都是出自交流技术为目的,请你不要作其它用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本站概不负责!
    如果我们的资料中有侵犯你版权的地方,请你和我联系:E_mail:91ep@91ep.com,本人将及时删除所侵权的内容。

受光污染怎么办?
作者:佚名    资讯来源:人民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1-14
问:我们居民院与某大厦仅一墙之隔。大厦南侧的玻璃窗反射出的光令人头晕目眩。请问:国家对光污染有何规定?我们应向谁投诉?

  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3号 陈瑞增等

  答:“光污染”是环境科学上所说的“眩光污染”,属环境污染的一种。我国现在没有任何法律直接规定眩光污染的管理问题,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规定,与“眩光污染”有点关系。发生眩光污染纠纷,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根据《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请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理,也可以提起环境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

  受“眩光污染”的当事人在请求行政处理或提起环境民事诉讼时,可要求污染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如因污染受到损失,还可要求赔偿损失。其法律根据可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相关规定。当与污染者协商不成,或环保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污染者拒绝执行的情况下,受污染的当事人可依《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 王灿发
资讯录入:91ep    责任编辑:91ep 
  • 上一篇资讯:

  • 下一篇资讯: 没有了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资讯
  • 光污染成高中生近视高发主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