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站首页 | 新闻资讯 | 专业资料中心 | 下载中心 | 环保产品展示中心 | 人才中心 | 雁过留声 | 环保论坛 | 环保网址 | 环保图库 | | |
![]() |
|
| 您现在的位置: 就要环保网 >> 专业资料中心 >> 污染治理技术 >> 固废处理与回收利用技术 >> 文章正文 |
敬告:本站所有资料、文章、软件、电子书籍等都是收集自网上,或是网友提供.本站不拥有版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论你以什么方式从本站得到的资料,都请你在24小时从你的电脑彻底清除. 本站所提供资料都是出自交流技术为目的,请你不要作其它用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本站概不负责! 如果我们的资料中有侵犯你版权的地方,请你和我联系:E_mail:91ep@91ep.com,本人将及时删除所侵权的内容。 |
|||||
| 废品回收为何上演全武行? | |||||
|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1-25 | |||||
|
经过多方调查核实,记者发现,废品回收行业利润高、部分镇区废品回收企业不按有关规定执行运作,抗拒其他区外同行进入市场公平竞争,是造成目前部分镇区废品回收行业争抢激烈的主要原因。 1 现象:废品争夺战频频上演 据了解,废品争夺在东莞废品回收行业中并不是什么稀奇事,在企业较集中的镇区市场,这类行业之间的争夺战时有发生,有时候为了几车废品,企业之间甚至出现截车抢废品,进而大打出手的过激场面。 日前,一位废品回收企业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公司持有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执照,按照规定是可以在全市范围内经营废品回收业务的,可上个月公司派车到大朗镇区企业回收废品时,却遭到当地一家废品企业的无理拦截,后来因为司机不肯就范还被对方打伤了。 随后,这位废品回收企业负责人的说法得到大朗镇政府党政办的证实。大朗镇政府称,此次冲突发生后,大朗公安机关迅速介入处理。 事实上,废品争夺战并非大朗特有的现象。一些镇区市民表示,类似的废品争抢事件近期在许多镇区相继发生,严重干扰了附近居民的日常生活,也给企业带来了许多困扰,这种秩序混乱的局面若再不制止,争抢情况可能会进一步恶化,这样当地的治安环境也会受到很大影响。 2 原因:废品回收利润高引各方垂涎 据业内人士介绍,东莞企业众多,每年都会产生大量的生产废旧物品,废品回收行业蕴涵着相当高的利润空间。按照东莞以往的做法,基本上都是一镇一家废品回收公司独家经营,该废品回收公司由镇属供销社管理,负责回收该镇区域内所有企业的废品。 刘先生从事废品回收行业多年,他告诉记者,当年废品回收行业在东莞刚刚兴起时,企业对生产造成的大量废品都不知如何处理,觉得是一个负担,废品回收公司去企业收购废品,企业基本都是无偿送出,这个阶段是废品回收公司“最挣钱的时候”。 随着废品回收技术的不断提高、行业竞争日渐激烈,现在废品回收行业“无本生利”的时代已经过去,但与其他行业相比,废品回收行业利润依然可观,仍是众人抢夺的一块“唐僧肉”。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因为利润高,越来越多投资者加入这一行业,在利益驱使下,争抢废品、争夺地盘的行为自然无法避免。 3 “13条”管理规定为何难解“诸侯割据”? 随着企业间的利益冲突和矛盾日渐激烈,如何管理、规范各企业的经营行为已成为一件亟待解决的事。 据悉,早在2004年6月,为规范废品回收行业的监督管理,东莞市政府下发了一份《关于进一步规范废品回收经营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13条”),里面通过13条具体规定对废品回收行业的经营管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13条”规定中,明确规定了废品回收实行全市放开经营的原则,各镇区不得限制或禁止其他镇区废品回收公司进入,同时还明文规定废品回收经营权不得承包,不得接受他人挂靠,不得转让和出租。如果各镇区管理部门按照以上通知规定严格规范、管理废品回收行业,抢夺废品事件不应该再度抬头。事实上,直到目前为止,部分镇区仍未解决好企业间的争端,“诸侯割据”的局面依旧存在。 为何“13条”出台了依然解决不了“诸侯割据”、市场无法正常放开的局面?据了解,目前东莞许多镇区管理部门的操作管理方式虽然已基本解决了“一家经营”的问题,但许多镇管理部门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会把全镇的废品经营权分包给几家废品公司,各家“画地为牢”,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回收废品,不得跨界经营。 在这种情况下,为保护区域内的废品不被同行分割、影响企业利润,一些地方废品公司非常抗拒其他有资格进入的区外同行进入自己的“地盘”回收废品,一旦发现就会采取过激的手段进行争抢,如此一来,“废品回收实行全市放开经营,各镇区不得限制或禁止其他镇区废品回收公司进入”的市场化自由竞争原则就很难执行到位。 一些废品回收公司无奈地表示,目前有权在全市范围内回收废品的公司很难进入地方进行自由竞争,因为有些镇区明文规定“外来废品公司要进入必须经镇废品回收管理小组的同意”。而废品回收管理小组通常与地方废品回收公司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出于地方保护,要进入,谈何容易? 在采访中,大多数废品回收企业都希望“13条”规定能真正贯彻执行,全面放开地方市场,让企业在公平的环境下自由竞争,同时建立市场监督机制,管理者做好监督和管理工作,不要介入经营,这样争抢废品的事件就不会屡屡发生。 4 专家意见:关键在于引导规范经营 有关专家认为,其实“13条”规定的导向是正确的,关键在于各个镇区如何操作和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废品回收行业从“诸侯割据”到完全放开市场化自由经营,其中必定要经过一些时间磨合,但按照目前部分镇区的操作方式,短时间内肯定无法改变现状,有资格进入的企业被拒之门外也很正常。要改变现状一定要管理部门协调好企业间的经营利益,坚决按照“13条”规定办事,只有合理安排,真正做到放开经营,废品回收行业争抢不断的混乱局面才能结束。 5 政府声音:生产性废旧物资回收行业归口市供销社管理 记者获悉,东莞市政府不久前对“13条”作出两处修改,其中“13条”第三条被修改为,“按照‘规范经营、加强管理’的原则,生产性废旧物资回收行业归口市供销社管理”。 据悉,2004年8月1日起,东莞市开始实施“13条”。“13条”第三条规定,“按照‘控制数量、放开经营、规范管理’的原则,依法规范废品回收企业市场准入。各镇区限设(保留)一个废品回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废品回收公司),废品回收公司下设回收站点不得超过8个,废品回收公司及下设站点由当地供销社负责投资经营。废品公司不得再设分公司”。根据“13条”,除32个镇区成立废品回收公司外,市里还成立了几家废品回收公司,所有公司都可在全市范围内回收废品。 事实证明,此前废品回收公司由当地供销社负责投资经营,结果很多镇的废品回收公司都“割据一方”,“互不侵犯”,甚至在大朗多次发生某废品回收点扣押市里一家废品回收公司汽车的事情。 有从业者表示,修改后,生产性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统一归口市供销社管理,上述“割据一方”的格局有望被打破。 资料链接 关于进一步规范废品回收经营管理的通知(节选) 东府办〔2004〕68号 废品回收经营权不得承包,不得接受他人挂靠,不得转让和出租。各镇区供销社如转制为非公有控股企业,其属下废品回收公司经营权必须同时交还镇政府(区办事处),另行安排。 废品回收实行全市放开经营,凡按本通知规定在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废品回收公司,依法在全市行政区域内自由开展废品回收业务,各镇区不准画地为牢,限制或禁止其他镇区废品回收公司进入。废品回收公司下设的回收站点只能在本镇区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
|||||
| 文章录入:91ep 责任编辑:91ep |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文章 | ||
| 没有相关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 | |
![]() |
Copyright@2002-2006 就要环保网 www.91ep.com 站长:蒋纪华 |